(2014年11月15日,四之一)
「你哪是權貴階級的對手!!!!!!」
「他們後面有慈濟”上人”撐腰!」
江醫師要魏家賠10億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
2014年10月31日 04:10
記者張國仁/台北報導
江醫師要魏家賠10億法院裁准支付命令 - 中時電子報
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1031000090-260202
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江守山所創辦的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魚舖子」,以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,提供黑心的正義香豬油給他販售,嚴重傷害其商譽及6千多名消費者健康,向頂新及魏應州等4兄弟求償10億元為由,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昨(30)日獲准。
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不用打完三級三審、不用繳交高額裁判費,也不必細說來由,是一種便捷解決爭議的方式;而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依形式審查,即可准予支付命令的聲請。
不過,依民事訴訟法規定,此種便捷方式,只要相對人(債務人),在法定的時效內,亦即收到法院支付命令的送達後,20天內提出異議,法院就會裁定駁回,則該支付命令即失去效力,依法「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」。
換句話說,正義公司及魏應州等4兄弟提出異議,法院准予的支付命令就失效,但本件損害賠償事件,就起訴進入本訟。
由於江守山請求支付的損害賠償金額高達10億元,依規定江守山需要向法院繳交780萬元裁判費用,民事官司才會啟動審理。如果江守山不繳裁判費,法院也會裁定,本事件不受理。
重點是,如果正義公司或魏氏兄弟不提出異議或逾時異議,那麼,支付命令就會與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法律效力。
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林明龍,准予國際機能食品公司,法定代理人江守山的支付命令聲請內容是,正義公司及魏應州、魏應交、魏應充及魏應行等應向國際機能食品公司連帶清償10億元,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的翌日起到清償止,按年息5%計算利息,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,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江守山經營販售健康無毒食品,並使用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魚舖子」為商標,江守山認為公司最大的商譽也是最大的資產,就是來自所賣的是「零污染」無毒食品。
但該公司所售「香醇豬肉酥」、「海苔芝麻豬肉酥」兩款食品,委託榛紀公司製造,但彰化縣衛生局公布榛紀中鏢使用到摻偽的「正義香豬油」,該種摻有飼料用油的油品,不僅含有細菌、黴菌、重金屬,甚至有其它動物的基因,這種「黑心毒油」,已嚴重造成該公司重大損害。
江守山希望魏家不要異議,拿出誠意來面對,他若拿到這10億元,其中4億元建置「民間食安小組」,來督促國內食品用油安全;另6億元賠償6,000名消費者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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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裁准頂新10億支付命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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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」販售的兩款豬肉酥誤用黑心油,創辦人江守山醫師本月27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支付命令,向頂新魏家四兄弟和正義公司求償10億元,台北地院今天裁准,令魏家四兄弟應支付江醫師10億元。不過魏家可在20天內聲明異議,讓全案進入民事訴訟程序,江醫師須繳交700多萬元裁判費。 台北地院指出,頂新集團旗下的正義公司涉嫌販賣假油,且魏應充已遭檢方起訴,而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」也的確受假油案波及,江醫師有權要求魏家4兄弟和正義公司賠償,依民事訟訟法規定,支付命令案件不必經開庭調查,只要聲請人說明事實原因,並繳付1000元聲請費,司法事務官便會依法裁准。 不過頂新魏家及正義公司可在收到支付命令裁定書20天內,向台北地院聲明異議,全案必須進入民事損害賠償的訴訟程序,江醫師必須繳交700多萬元的裁判費用,才能進入實質審理程序,進行兩造攻防,直到勝訴確定才能獲得賠償。 江醫師本月27日聲請支付命令時指出,他求償10億元,其中6億元作為6000多名消費者的關懷費用,4億元則成立民間食品安全工作小組。 【中央社/台北30日電】 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」豬肉鬆因代工廠使用正義油品而中招,創辦人江守山向頂新賠償10億元,並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。法院今天裁准。 法界人士指出,依民事訴訟法,支付命令案只要聲請人說明原因,繳付聲請費,法院即會裁准;若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內提出異議而使支付命令失效,債權人也可對債務人起訴,依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救濟。 「江醫師追求零污染舖子」的產品「香醇豬肉酥」、「海苔芝麻豬肉酥」,其代工廠彰化榛紀食品公司使用正義問題油品,波及6000多名消費者。事後,江守山出面鞠躬道歉及下架產品,並受理退費。 江守山27日到台北地方法院召開記者會,要求正義、頂新集團魏家4兄弟連帶賠償新台幣10億元,並向法院遞狀聲請支付命令。 【2014/10/30 聯合報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