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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當「強盜土匪」將合法化

 

今天20150303日,距離20140804日第一次偵查庭,7個月(212天)。

 

20130825日案發日(慈濟帶頭隱匿殺人強盜集團,就算所謂的關懷戶,被打到快死,他們帶頭隱匿,說不定「對方再挑釁」,他們慈濟、警察跟「殺人強盜集團」就讓我「人間蒸發」,他們有很多見不得人的事情,台灣人「為了拉關係或擔心報復(他們有錢有勢!)」,很多批評最後就「被媒體處理掉!」距今超過一年,556天。

 

20130827日,警察、消防隊「存心吃案」,所以「你又能如何!?」距今超過一年,554天。

 

20140220日,報案,警方不甘願地以「傷害」受理!距今超過一年,377天。

 

20140227日,警方「白色恐怖、入人於罪」,因為他們知道「筆錄內容」與「影片」,絕不是「一般傷害」,想抓人回去「顛倒是非」。228的前夕。2014年、2015年,「228」政客消費的議題,一般人只想「放假」。距今超過一年,370天。

 

20140620日,警察帶槍嗆我們母子,身為警察「你可以不管租賃糾紛(那必須走民事訴訟)」,你們警察非但沒有「勸和」,還帶槍嗆我們母子,我們不立刻滾蛋,難道等著被殺!?一無所有,逃命流浪到今天!你們包娼包賭「生意興隆」嗎!你們的朱立倫團隊「高昇黨中央」、馬總統還是馬總統!你們當天(20140620日)等著「發生衝突」,然後警察「開槍、殺人滅口」是吧!距今257天。逃命流浪、遇到強盜警察是「XXX群眾運動運的N倍」!

 

放心好了!司法體制針對「20140227日事件」,幫你們「司法認證,白色恐怖合法」。現在看,是要「拖到我們死在路邊」或者「司法認證,警察除了是有牌流氓,還是合法土匪!」

 

所以「消防局、警察局」不能被評論!否則「女兒又出來嗆聲了!」

謊話連篇的「20150211日,高雄監獄事件」,不能被評論!否則「女兒又出來嗆聲了!」

我說台灣會繼續「又假又黑」下去,2015年初就「完成進度」。

 

還有那些「公民團體、時代力量、第三勢力等等」,時間會證明,你去看少女時代打發時間都比較好,整個台灣被少數既得利益者把持,要冒出頭的「另一種形式的既得利益者」。

 

換誰都一樣,想起郭冠英「台巴子鬼島」,郭冠英「說的太含蓄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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