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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馬英九申請路權坐以待斃!
今天向總統府遞交陳情書!文件與光碟。
附上3張圖與錄音檔證明!
陳情書收執104-0348號、總統「應該」知道「流亡300天以上」這件事、總統不能干預司法!但是他可以請「朱立倫黨」、「慈濟黨」、「警察司法黨」不要欺人太甚!
就像「為利益服務的媒體」、「結黨營私的XX團體」、「假正義的酸民」,雖然「這鬼島讓我退無可退!」但是有人說「台巴子鬼島!」,那個人是對的!
不喜歡就去「檢舉啊!」你們不就是上面那些「只能欺侮弱勢的歹完郎?」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olderview?id=0B3d99dUO4mRkLVJ4aElSS1V1M1E&usp=sha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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